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国债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公司、托管机构:
为规范国债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并为行业内产品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提供统一的会计核算和估值方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国债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予以发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在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会计核算业务中遵照执行。
附件:证券投资基金国债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pdf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