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的影响”主题培训成功举办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对公司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认缴登记制度等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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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湖北省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更好地理解新《公司法》对其的影响,进一步提升湖北私募机构的合规意识及专业能力,1月17日下午,湖北省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举办了“新《公司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的影响”主题培训,近百位私募机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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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邀请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倩律师和周峰律师进行授课。李倩律师围绕“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新《公司法》下的合规举措”主题,分析了公司型私募机构在公司资本、治理、终止和登记方面的合规要点;周峰律师围绕“新《公司法》下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的风控策略”主题,讲解了公司资本、股东失权制度的变化,以及股东和董事对资本维持原则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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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紧扣法规变化,契合需求,收获颇多。未来协会将继续倾听会员需求,提供多元化培训、交流机会,提升私募机构专业能力,助力湖北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